1 8 9 4 — 1 9 3 1
1 8 9 4 年
- 3月——朝鮮爆發「東學黨之亂」,中日兩國皆為平亂陳兵朝鮮,亂平之後,日本拒不撤兵。
- 7月25日——日本海軍在牙山灣外的豊島附近,襲擊中國軍艦,擊沉中國租用運兵之英輪「高升號」,重創「廣乙號」,劫走運輸船「操江號」。
- 7月29日——有日本「文明之父」之稱的福澤諭吉,於本日在其創刊之《時事新報》評論中日甲午戰爭,將此戰定調為:「文明與野蠻之戰」,是「文明開化、謀求進步之國,與阻礙進步之國的戰爭」。
- 8月1日——清廷對日本宣戰,中日甲午戰爭正式爆發。
- 9月16日——清北洋艦隊提督(從一品,相當於海軍二級上將)丁汝昌率軍艦十四艘,護送運兵船隻至大東溝(位於黃海北方,大鹿島附近)。
- 9月17日中午——日艦十二艘對中方軍艦發起攻勢,北洋艦隊五艘軍艦被擊沈,日艦五艘遭重創。戰後,北洋艦隊於10月18日移駐威海衛。
- 10月——日軍兵分兩路攻陷大連,佔領旅順,並對旅順之中國軍民展開大屠殺,整個旅順僅三十六人因負責掩埋遺體而倖存。
1 8 9 5 年
- 1月20日——日軍登陸山東榮城灣。2月初,攻佔威海衛南北砲台,日本陸、海軍對北洋艦隊連番發動攻勢,海軍提督丁汝昌、陸軍總兵(正二品,相當於中將)劉步蟾率部殊死抵抗,丁汝昌最後自殺殉國。
- 2月13日——清廷依照日方要求,授命李鴻章為全權大使,與日本談判議和。日方提出條件過於嚴苛,談判遂告中止。
- 2月17日——日軍攻佔威海衛,北洋艦隊全軍覆沒。
- 3月初——日本為迫使清廷屈服,集中兵力猛攻牛莊、營口、田莊台等軍事重鎮,且大肆屠殺無辜百姓。
- 3月19日——李鴻章與日本展開第二次議和談判。次日與首相伊藤博文、外相陸奧宗光等於今下關市之春帆樓進行談判。
- 3月21日——日方提出四項停戰條件:(1)日軍佔領大沽、天津、山海關及其城堡;(2)上述各地的中國軍隊,將一切武器、軍需品移交日軍;(3)天津至山海關的鐵路,由日軍支配管理;(4)中國負擔休戰期間的日本軍事費用。清廷認為此四項條件「要脅過甚,萬難允許」,李鴻章遂要求日方撤回停戰建議,直接提出議和條件。但在日方提出停戰條件前,李鴻章卻在當天遭日本浪人小山豐太郎刺殺而受傷。美、俄兩國對此均明確表態關注,日方乃於28日同意無條件停戰。
- 3月23日——日軍登陸澎湖,攻擊澎湖砲台,次日切斷台灣與澎湖間之海底電纜。26日,日軍佔領澎湖全島。
- 4月17日——《馬關條約》完成簽訂,包括遼東半島、台灣與澎湖列島「永遠讓與日本」、賠償日本「庫平銀二萬萬兩」,均在條文之內。惟《馬關條約》簽訂當天,俄國邀請法、德政府,聯合要求日本放棄遼東半島,日本於5月5日聲明同意「拋棄遼東半島的永久領有」,嗣經俄、法、德三國協議,由中方增付日本賠款三千萬兩,以為報酬。
- 5月23日——台灣巡撫唐景崧發布《台灣民主國自主宣言》,宣稱「今雖自立為國」、「仍應恭奉正朔,遙做屏藩,氣脈相通,無異中土」。
- 5月25日——丘逢甲帥百餘仕紳,宣布「台灣民主國」成立,共推唐景崧為大總統守台北,劉永福為幫辦守台南,丘逢甲為義軍統領守台中。
- 5月29日——日軍近衛師團第二聯隊於三貂角、澳底與鹽寮一帶登陸。
- 6月1日——中方代表李經方懾於台人反對割讓台灣的巨大聲勢,不敢登岸,只願在日艦橫濱丸,與日方代表樺山資紀匆匆會晤三次,即簽下《交接台灣文據》。
- 6月4日——唐景崧化裝搭船潛逃廈門,臺北城陷入混亂。
- 6月7日——鹿港人辜顯榮引導日軍先頭部隊八十人,兵不血刃地進佔臺北城。
- 6月17日——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於台北舉行「始政式」,代表日本在台殖民統治的開始。
- 6月22日——日軍佔領新竹。
- 7月19日——日本外務大臣對各國公使發表有關台灣領有之宣言。
- 8月9日——日軍混成第四旅團登陸基隆。日本決定增派在奉天(今瀋陽)之第二師團(欠混成第四旅團)即屬日本內地第二、第四師團之後備隊、臼砲隊、工兵隊、要塞炮兵隊、憲兵隊。
- 8月14日——日軍佔領苗栗。
- 9月29日——日軍近衛師團第二旅團長山根信成少將因瘧疾死亡。
- 10月9日——日軍佔領嘉義城。
- 10月10日——混成第四旅團於布袋嘴附近登陸。劉永福向日方提議媾和事宜,但為日方拒絕。
- 10月11日——日軍第二師團於枋寮登陸。
- 10月16日——日軍佔領鳳山城。
- 10月20日——劉永福搭乘英輪離開台灣,台南城一片混亂,最後仿照台北城模式,紳民迎日軍進城。21日,台南城陷落。
- 11月18日——樺山資紀向日本大本營報告「全島今已全歸平定」。
1 8 9 6 年
- 3月——日本政府公布國會通過的「法律第六十三號(簡稱六三法)」,授權台灣總督在台享有行政、立法、司法權,且擁有「緊急命令權」,於4月1日開始施行。
- 6月——中國首次派出留學生(共十三人)赴日本接受教育。
- 7月——中日政府代表在北京簽訂《新通商航海條約》。此後,日本一如歐美列強對中國享有不平等條約之特權,獲得期待已久的內地通商權與領事裁判權。
1 8 9 8 年
- 3月——湖廣總督張之洞撰《勸學篇》一書,當中的〈遊學篇〉即大力提倡學習日本。
- 4月——日本要求中國允許在福建省的鐵路敷設權,但遭清廷拒絕。
1 9 0 0 年
- 5月31日——義和團之亂波及北京,東交民巷各國大使館要求「加強保護使館」,並藉此要求在北京駐軍。清廷要求各國外交人員得暫時離京迴避,各國不允。清廷後來允許英、俄、法、美、義、日六國從天津派水兵及海軍陸戰隊進駐北京。
- 6月11日——日本駐華使館書記杉山彬遭入京之清兵殺害。
- 6月21日——清廷以光緒皇帝名義,發布《宣戰詔書》,正式向各國「宣戰」。同時以銀兩懸賞捕殺洋人,義和團及甘軍開始圍攻北京使館區。
- 8月14日凌晨——英、法、德、俄、日、義、奧八國聯軍共二萬餘人抵達北京城外,開始攻打北京。其中參與此役之日軍計有一萬六千人,為參加聯軍之兵力最大者。
- 12月22日——英、法、德、俄、日、義、奧八國聯軍出兵國及西班牙、荷蘭、比利時等十一國公使聯合向清廷遞交《議和大綱》十二條,清廷於27日同意接受。
1 9 0 1 年
- 1月15日——清廷代表奕劻、李鴻章在《議和大綱》簽字畫押。清廷接受列強要求處死十二名相關官員,後續連帶懲處的地方官員共計一百四十二人。
- 5月11日——奕劻、李鴻章照會列強公使,接受四億五千萬兩賠款之要求。
- 5月——戶部右侍郎那桐赴日本考察財政與警察制度。
- 8月8日——八國聯軍從北京撤軍完畢。
- 9月7日——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奕劻與北洋大臣李鴻章代表清廷與八國簽訂《辛丑合約》。日本因此約得以在華駐軍,此乃日後引發盧溝橋事變之部隊。
1 9 0 2 年
- 1月——日本與英國締結「英日同盟」,日本主張中國與朝鮮的獨立與領土完整,以利對俄國施壓,迫其自滿洲撤軍。
1 9 0 3 年
- 4月8日——留日女學生在東京成立「共愛會」,以「拯救二萬萬之女子,負其固有之特權,使之各具國家之思想,以自盡女國民之天職」為宗旨,為留日學生第一個女子愛國團體。
1 9 0 4 年
- 2月10日——日本以俄軍佔領東北拒不撤兵,威脅到日本利益,於本日向俄國宣戰,日俄戰爭爆發。
1 9 0 5 年
- 8月20日——國父孫中山先生結合興中會、華興會、光復會等革命團體,及留日學生與各界革命志士,於本日在東京成立「中國同盟會」。
- 9月5日——日俄兩國簽署《樸資茅斯條約(Treaty of Portsmouth)》,俄國承認朝鮮歸日本保護,旅順、大連、南滿鐵路,及庫頁島南部讓予日本,兩國各自留兵於中國東北保護鐵路。
- 11月——日本政府接受清廷要求,制定《中國朝鮮留學生取締規則》,限制留學生在日本從事政治活動。
- 12月20日——清廷與日本簽訂《東三省善後事宜條約》,承認旅順、大連及南滿鐵路之所有權均歸日本。
1 9 0 6 年
- 10月,日本陸軍元老山縣有朋向日皇上奏《修正帝國國防方針案》的見解,提出日本第一個假想敵國為俄國,其次是中國,強調:「中國是日本經濟侵略的對象,同時可能會成為不可輕侮的敵國」。
- 11月26日,日本為充分利用其自日俄戰爭獲得之利益,於本日在東京成立「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由前台灣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男爵(1857-1929)出任第一任總裁。
1 9 0 7 年
- 7月——日本與法、俄兩國簽訂秘密協定,將南滿與福建納入勢力範圍。
1 9 0 8 年
- 2月——日本輪船「二辰丸」於中國領海有不法行動,不僅不聽中方制裁,日方更提出無理要求。因清廷屈服於日方壓力,引起廣東、香港一帶發起抵制日貨運動,是中國民眾抵制日貨之始。
1 9 1 1 年
- 10月10月——武昌起義爆發,日本未立即擬定相關對策,其外務省先是在16日決定禁運平亂所需之武器予滿清政府;之後卻出爾反爾,於23日售予價值一百三十四萬八千日圓之武器給滿清政府。
- 10月24日——日本內閣確立其對華政策,決定維持東三省現況,扶植清國本部之勢力。
- 11月17日——日本確立「給滿清政府相當援助」之方針。
- 11月25日——日本決定對中國出兵;但受到列強皆表達不干涉之中立態度後,日本內閣亦於12月26日決定對清廷「舉行國民會議以決定政體」之方針採取靜觀態度。
- 12月18日——正當清廷與革命陣營於上海和議時,日本派員與清廷交涉,若能將東三省割讓給日本作為酬勞,日本願意出兵「平亂」;同時又派員遊說南方革命陣營,表示願意協助在華南建立一個共和國,但這個共和國必須在日本的保護之下,並給予日本若干興建鐵路與採礦之特權,但遭革命陣營拒絕。
1 9 1 2 年
- 2月14日——國父孫中山先生東渡日本,與日本首相桂太郎舉行會談,兩人就東方民族復興為根據的世界政略著眼,不約而同地認識:「必須中、日、土(耳其)、德、奧(地利)同盟,解決印度問題,這樣全世界有色人種才可都得蘇生,日本也可不愁沒有殖民貿易地」。然會談後六天,桂太郎被迫下台,國父也因宋教仁遭人暗殺,匆匆回國,領導二次革命,而未有下文。
- 2月21日——日本政府照會各國,建議各國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一事應採取一致行動,且應要求中國新政府保障外債及各國在華權益,並以之做為各國承認的條件。此建議雖為各國接受,卻因各國為求行動一致,連帶耽誤對中華民國的外交承認。
- 7月8日——日本與俄國簽訂密約,除決議延長南北滿界線外,又劃分內蒙古為東西兩部分。日本在東部內蒙古享有特別權利,俄國在西部內蒙古有特別利益。
- 7月22日——美國詢問日本對中國新政府承認問題的意見時,日方於8月14日回覆:「為時尚早」。
1 9 1 3 年
- 4月2日,美國通告各國,美國將在中國召開國會當天正式對中華民國予以外交承認,希望各國同步辦理。兩天後,日本內閣回覆:「不同意」。
- 4月,袁世凱政府獲得英、日、法、德、俄國之二千五百萬英鎊的借款,用於加強對國民黨與革命派的鎮壓。
- 9月5日,向來主張對華採取穩健和平政策的外務省政務局局長阿部守太郎因被右翼極端份子指責「軟弱誤國」,因而被刺殞命。7日,右翼極端份子在東京日比谷公園召開國民大會,攻擊政府對華政策軟弱。此後,日本對華外交政策不得不採納右翼份子的意見,以取悅國人。
- 10月5日,北京政府與日本完成「滿蒙五路借款修築豫約辦法大綱」秘密換文,中國允諾借用日本資源,於東北敷設四洮(四平街至洮南)、長洮(長春至洮南)、洮熱(洮南至承德)、開海(開源至海龍城)、吉海(海龍至吉林)等五條鐵路,以利日本進一步經營南滿與東蒙。
- 10月6日,英、俄、日等國在獲得中國讓與一些權益後,正式承認中華民國。
1 9 1 4 年
- 4月16日,日本元老井上馨等人推薦已在野十七年的大隈重信出任內閣總理大臣。井上馨對大隈特別強調:「應即籌劃如何確保日本對南滿鐵路、漢冶萍公司、福建等權益」,大隈又邀加藤高明任外務大臣,並於7月23日任命日置益為駐華公使。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列強無暇東顧,這三人遂得以對華強推後來的「二十一條要求」。
- 8月7日,日軍參謀本部第二部部長福田雅太郎向外務省提出《日華協議要項》,建議分裂中國東北,實行自治。
- 8月15日,日本對德國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德國將膠州灣租借地、膠濟鐵路,及其他相關特權「已歸還支那國為目的」,全部轉讓給日本。
- 8月23日,日本以對德宣戰為由,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北京政府提議:「將山東省內黃河以南之地區劃為中立區,以便日軍行動外,並要求中國撤出膠濟鐵路沿線與濰縣一帶的駐軍」,袁世凱為防得罪日本,遂援引日俄戰爭時中國中立之先例,與日方磋商縮小中立以外的區域,並且應允。
- 9月3日,日軍於山東龍口登陸,中國不得已宣布「特別中立區域」,以利日軍行動,然日軍竟以戰勝國之姿態,大肆騷擾戰區內各地之中國居民。
- 9月26日,日軍進佔濰縣車站,擅捕中國鐵路工人與德國僑民。中國對此向日本正式提出抗議,日方不理。北京政府不敢與日本決裂,遂商請英、美兩國阻止日軍犯行。
- 10月4日,德國將膠濟鐵路交由中國接管,等待戰後解決。日本拒不承認,次日繼續攻佔膠濟鐵路沿線各地。此期間,日方對北京政府之抗議完全不理,僅強調「沒有違犯中國之中立,只是實行日本軍事預定的計畫」。
- 11月18日,袁世凱政府對日本提出撤軍山東半島之要求,遭日本拒絕。
1 9 1 5 年
- 1月7日,袁世凱政府第二次對日本提出撤軍山東半島之要求,亦遭日本拒絕。
- 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凱遞交「二十一條要求」,逼迫袁世凱在絕對保密下,「儘速答覆」。
- 2月2日,中日開始就「二十一條要求」舉行第一次會議,之後共會商二十餘次,雙方各提修正案,中國節節讓步,日本堅持原則,並向山東、天津及南滿等地增兵,且不時出言恐嚇。
- 5月7日,日本就「二十一條要求」向中國提出最後通牒:「中國政府應將其他各項即第一號、第二號、第三號、第四號之各項及第五號中國關於福建省公文互換之件,照4月26日提出之修正案所記載者,不加以何等之更改速行允諾,限期於5月9日下午6時前答覆」。中國政府迫於情勢,最後只能接受日本之要求。
- 5月9日,中日幾經斡旋,於此日就「二十一條要求」,雙方簽訂《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條約》及《關於山東條約》,兩約統稱《中日民四條約》。條約簽訂後,舉國譁然,北京二十萬人於當天在中央公園舉辦反日集會,袁世凱亦知喪權辱國,遂以「五四國恥」稱之。
- 5月13日,美國政府就中日「二十一條要求」之簽署發表聲明,如果中日談判有損中國領土完整與門戶開放原則,美國將不承認談判內容。
1 9 1 6 年
- 10月9日,寺內正毅內閣上台,決定對華大量投資,使中國進一步殖民地化。遂派銀行家西原龜三經手,秘密借款給北京的段祺瑞政府,即所謂的「西原借款」。
1 9 1 7 年
- 8月,段祺瑞政府與日本簽訂西原借款,至次年9月,前後共借款十六次,共約三億日圓。該借款附有「山東密約」,約定「膠濟鐵路由中日合營」。
1 9 1 8 年
- 2月,日本為因應俄國共黨革命成功,將危及遠東安全,遂由參謀次長田中義一會晤中國駐日公使章宗祥,提議「中日兩國國防實非迅速謀共同行動不可」。中方幾經考慮,決定應允日本的共同防敵要求。
- 5月16日,日本基於俄國共黨革命,將威脅遠東地區之和平與安寧,遂與中國協商,採取「共同防敵行動」。於本日由中方果威將軍靳雲鵬與日方齋藤季治郎少將簽署《中日陸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同月19日,中日海軍亦就上述情事簽訂軍事協定。經由這兩份協定,日軍可以「共同防敵」為由,派兵進入中國境內。
- 5月21日,北京大學等學校之學生二千餘人一同到總統府請願,要求廢止《中日共同防敵軍事協定》,並要求宣布條文內容,但北京政府並未應允學生的要求。
1 9 1 9 年
- 4月25日,國民外交協會接到梁啟超從巴黎打回來的電報,說德國以前在山東的權益將由日本繼承,建議該會警告北京政府與國民不簽對德和約。
- 5月1日晚間,國民外交協會理事長林長民寫了「山東亡矣」新聞稿,送交北京晨報與國民公報發表。
- 5月20日,日本駐華公使小幡酉吉緊急照會中國外交部,指責林長民之「山東亡矣」一文激起五四運動,「請貴國政府警告林君,加以取締,請限期答覆」,外國公使竟干涉駐在國國民之愛國言論。
- 7月10日,北京政府在各界壓力下,對外宣布交涉經過,並申明不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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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至1931年
1894年
3月,朝鮮爆發「東學黨之亂」,中日兩國皆為平亂陳兵朝鮮,亂平之後,日本拒不撤兵。
7月25日,日本海軍在牙山灣外的豊島附近,襲擊中國軍艦,擊沉中國租用運兵之英輪「高升號」,重創「廣乙號」,劫走運輸船「操江號」。
7月29日,有日本「文明之父」之稱的福澤諭吉,於本日在其創刊之《時事新報》評論中日甲午戰爭,將此戰定調為:「文明與野蠻之戰」,是「文明開化、謀求進步之國,與阻礙進步之國的戰爭」。
8月1日,清廷對日本宣戰,中日甲午戰爭正式爆發。
9月16日,清北洋艦隊提督(從一品,相當於海軍二級上將)丁汝昌率軍艦十四艘,護送運兵船隻至大東溝(位於黃海北方,大鹿島附近)。
9月17日中午,日艦十二艘對中方軍艦發起攻勢,北洋艦隊五艘軍艦被擊沈,日艦五艘遭重創。戰後,北洋艦隊於10月18日移駐威海衛。
10月,日軍兵分兩路攻陷大連,佔領旅順,並對旅順之中國軍民展開大屠殺,整個旅順僅三十六人因負責掩埋遺體而倖存。
1895年
1月20日,日軍登陸山東榮城灣。2月初,攻佔威海衛南北砲台,日本陸、海軍對北洋艦隊連番發動攻勢,海軍提督丁汝昌、陸軍總兵(正二品,相當於中將)劉步蟾率部殊死抵抗,丁汝昌最後自殺殉國。
2月13日,清廷依照日方要求,授命李鴻章為全權大使,與日本談判議和。日方提出條件過於嚴苛,談判遂告中止。
2月17日,日軍攻佔威海衛,北洋艦隊全軍覆沒。
3月初,日本為迫使清廷屈服,集中兵力猛攻牛莊、營口、田莊台等軍事重鎮,且大肆屠殺無辜百姓。
3月19日,李鴻章與日本展開第二次議和談判。次日與首相伊藤博文、外相陸奧宗光等於今下關市之春帆樓進行談判。
3月21日,日方提出四項停戰條件:(1)日軍佔領大沽、天津、山海關及其城堡;(2)上述各地的中國軍隊,將一切武器、軍需品移交日軍;(3)天津至山海關的鐵路,由日軍支配管理;(4)中國負擔休戰期間的日本軍事費用。清廷認為此四項條件「要脅過甚,萬難允許」,李鴻章遂要求日方撤回停戰建議,直接提出議和條件。但在日方提出停戰條件前,李鴻章卻在當天遭日本浪人小山豐太郎刺殺而受傷。美、俄兩國對此均明確表態關注,日方乃於28日同意無條件停戰。
3月23日,日軍登陸澎湖,攻擊澎湖砲台,次日切斷台灣與澎湖間之海底電纜。26日,日軍佔領澎湖全島。
4月17日,《馬關條約》完成簽訂,包括遼東半島、台灣與澎湖列島「永遠讓與日本」、賠償日本「庫平銀二萬萬兩」,均在條文之內。惟《馬關條約》簽訂當天,俄國邀請法、德政府,聯合要求日本放棄遼東半島,日本於5月5日聲明同意「拋棄遼東半島的永久領有」,嗣經俄、法、德三國協議,由中方增付日本賠款三千萬兩,以為報酬。
5月23日,台灣巡撫唐景崧發布《台灣民主國自主宣言》,宣稱「今雖自立為國」、「仍應恭奉正朔,遙做屏藩,氣脈相通,無異中土」。
5月25日,丘逢甲帥百餘仕紳,宣布「台灣民主國」成立,共推唐景崧為大總統守台北,劉永福為幫辦守台南,丘逢甲為義軍統領守台中。
5月29日,日軍近衛師團第二聯隊於三貂角、澳底與鹽寮一帶登陸。
6月1日,中方代表李經方懾於台人反對割讓台灣的巨大聲勢,不敢登岸,只願在日艦橫濱丸,與日方代表樺山資紀匆匆會晤三次,即簽下《交接台灣文據》。
6月4日,唐景崧化裝搭船潛逃廈門,臺北城陷入混亂。
6月7日,鹿港人辜顯榮引導日軍先頭部隊八十人,兵不血刃地進佔臺北城。
6月17日,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於台北舉行「始政式」,代表日本在台殖民統治的開始。
6月22日,日軍佔領新竹。
7月19日,日本外務大臣對各國公使發表有關台灣領有之宣言。
8月9日,日軍混成第四旅團登陸基隆。日本決定增派在奉天(今瀋陽)之第二師團(欠混成第四旅團)即屬日本內地第二、第四師團之後備隊、臼砲隊、工兵隊、要塞炮兵隊、憲兵隊。
8月14日,日軍佔領苗栗。
9月29日,日軍近衛師團第二旅團長山根信成少將因瘧疾死亡。
10月9日,日軍佔領嘉義城。
10月10日,混成第四旅團於布袋嘴附近登陸。劉永福向日方提議媾和事宜,但為日方拒絕。
10月11日,日軍第二師團於枋寮登陸。
10月16日,日軍佔領鳳山城。
10月20日,劉永福搭乘英輪離開台灣,台南城一片混亂,最後仿照台北城模式,紳民迎日軍進城。21日,台南城陷落。
11月18日,樺山資紀向日本大本營報告「全島今已全歸平定」。
1896年
3月,日本政府公布國會通過的「法律第六十三號(簡稱六三法)」,授權台灣總督在台享有行政、立法、司法權,且擁有「緊急命令權」,於4月1日開始施行。
6月,中國首次派出留學生(共十三人)赴日本接受教育。
7月,中日政府代表在北京簽訂《新通商航海條約》。此後,日本一如歐美列強對中國享有不平等條約之特權,獲得期待已久的內地通商權與領事裁判權。
1898年
3月,湖廣總督張之洞撰《勸學篇》一書,當中的〈遊學篇〉即大力提倡學習日本。
4月,日本要求中國允許在福建省的鐵路敷設權,但遭清廷拒絕。
1900年
5月31日,義和團之亂波及北京,東交民巷各國大使館要求「加強保護使館」,並藉此要求在北京駐軍。清廷要求各國外交人員得暫時離京迴避,各國不允。清廷後來允許英、俄、法、美、義、日六國從天津派水兵及海軍陸戰隊進駐北京。
6月11日,日本駐華使館書記杉山彬遭入京之清兵殺害。
6月21日,清廷以光緒皇帝名義,發布《宣戰詔書》,正式向各國「宣戰」。同時以銀兩懸賞捕殺洋人,義和團及甘軍開始圍攻北京使館區。
8月14日凌晨,英、法、德、俄、日、義、奧八國聯軍共二萬餘人抵達北京城外,開始攻打北京。其中參與此役之日軍計有一萬六千人,為參加聯軍之兵力最大者。
12月22日,英、法、德、俄、日、義、奧八國聯軍出兵國及西班牙、荷蘭、比利時等十一國公使聯合向清廷遞交《議和大綱》十二條,清廷於27日同意接受。
1901年
1月15日,清廷代表奕劻、李鴻章在《議和大綱》簽字畫押。清廷接受列強要求處死十二名相關官員,後續連帶懲處的地方官員共計一百四十二人。
5月11日,奕劻、李鴻章照會列強公使,接受四億五千萬兩賠款之要求。
5月,戶部右侍郎那桐赴日本考察財政與警察制度。
8月8日,八國聯軍從北京撤軍完畢。
9月7日,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奕劻與北洋大臣李鴻章代表清廷與八國簽訂《辛丑合約》。日本因此約得以在華駐軍,此乃日後引發盧溝橋事變之部隊。
1902年
1月,日本與英國締結「英日同盟」,日本主張中國與朝鮮的獨立與領土完整,以利對俄國施壓,迫其自滿洲撤軍。
1903年
4月8日,留日女學生在東京成立「共愛會」,以「拯救二萬萬之女子,負其固有之特權,使之各具國家之思想,以自盡女國民之天職」為宗旨,為留日學生第一個女子愛國團體。
1904年
2月10日,日本以俄軍佔領東北拒不撤兵,威脅到日本利益,於本日向俄國宣戰,日俄戰爭爆發。
1905年
8月20日,國父孫中山先生結合興中會、華興會、光復會等革命團體,及留日學生與各界革命志士,於本日在東京成立「中國同盟會」。
9月5日,日俄兩國簽署《樸資茅斯條約(Treaty of Portsmouth)》,俄國承認朝鮮歸日本保護,旅順、大連、南滿鐵路,及庫頁島南部讓予日本,兩國各自留兵於中國東北保護鐵路。
11月,日本政府接受清廷要求,制定《中國朝鮮留學生取締規則》,限制留學生在日本從事政治活動。
12月20日,清廷與日本簽訂《東三省善後事宜條約》,承認旅順、大連及南滿鐵路之所有權均歸日本。
1906年
10月,日本陸軍元老山縣有朋向日皇上奏《修正帝國國防方針案》的見解,提出日本第一個假想敵國為俄國,其次是中國,強調:「中國是日本經濟侵略的對象,同時可能會成為不可輕侮的敵國」。
11月26日,日本為充分利用其自日俄戰爭獲得之利益,於本日在東京成立「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由前台灣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男爵(1857-1929)出任第一任總裁。
1907年
7月,日本與法、俄兩國簽訂秘密協定,將南滿與福建納入勢力範圍。
1908年
2月,日本輪船「二辰丸」於中國領海有不法行動,不僅不聽中方制裁,日方更提出無理要求。因清廷屈服於日方壓力,引起廣東、香港一帶發起抵制日貨運動,是中國民眾抵制日貨之始。
1911年
10月10月,武昌起義爆發,日本未立即擬定相關對策,其外務省先是在16日決定禁運平亂所需之武器予滿清政府;之後卻出爾反爾,於23日售予價值一百三十四萬八千日圓之武器給滿清政府。
10月24日,日本內閣確立其對華政策,決定維持東三省現況,扶植清國本部之勢力。
11月17日,日本確立「給滿清政府相當援助」之方針。
11月25日,日本決定對中國出兵;但受到列強皆表達不干涉之中立態度後,日本內閣亦於12月26日決定對清廷「舉行國民會議以決定政體」之方針採取靜觀態度。
12月18日,正當清廷與革命陣營於上海和議時,日本派員與清廷交涉,若能將東三省割讓給日本作為酬勞,日本願意出兵「平亂」;同時又派員遊說南方革命陣營,表示願意協助在華南建立一個共和國,但這個共和國必須在日本的保護之下,並給予日本若干興建鐵路與採礦之特權,但遭革命陣營拒絕。
1912年
2月14日,國父孫中山先生東渡日本,與日本首相桂太郎舉行會談,兩人就東方民族復興為根據的世界政略著眼,不約而同地認識:「必須中、日、土(耳其)、德、奧(地利)同盟,解決印度問題,這樣全世界有色人種才可都得蘇生,日本也可不愁沒有殖民貿易地」。然會談後六天,桂太郎被迫下台,國父也因宋教仁遭人暗殺,匆匆回國,領導二次革命,而未有下文。
2月21日,日本政府照會各國,建議各國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一事應採取一致行動,且應要求中國新政府保障外債及各國在華權益,並以之做為各國承認的條件。此建議雖為各國接受,卻因各國為求行動一致,連帶耽誤對中華民國的外交承認。
7月8日,日本與俄國簽訂密約,除決議延長南北滿界線外,又劃分內蒙古為東西兩部分。日本在東部內蒙古享有特別權利,俄國在西部內蒙古有特別利益。
7月22日,美國詢問日本對中國新政府承認問題的意見時,日方於8月14日回覆:「為時尚早」。
1913年
4月2日,美國通告各國,美國將在中國召開國會當天正式對中華民國予以外交承認,希望各國同步辦理。兩天後,日本內閣回覆:「不同意」。
4月,袁世凱政府獲得英、日、法、德、俄國之二千五百萬英鎊的借款,用於加強對國民黨與革命派的鎮壓。
9月5日,向來主張對華採取穩健和平政策的外務省政務局局長阿部守太郎因被右翼極端份子指責「軟弱誤國」,因而被刺殞命。7日,右翼極端份子在東京日比谷公園召開國民大會,攻擊政府對華政策軟弱。此後,日本對華外交政策不得不採納右翼份子的意見,以取悅國人。
10月5日,北京政府與日本完成「滿蒙五路借款修築豫約辦法大綱」秘密換文,中國允諾借用日本資源,於東北敷設四洮(四平街至洮南)、長洮(長春至洮南)、洮熱(洮南至承德)、開海(開源至海龍城)、吉海(海龍至吉林)等五條鐵路,以利日本進一步經營南滿與東蒙。
10月6日,英、俄、日等國在獲得中國讓與一些權益後,正式承認中華民國。
1914年
4月16日,日本元老井上馨等人推薦已在野十七年的大隈重信出任內閣總理大臣。井上馨對大隈特別強調:「應即籌劃如何確保日本對南滿鐵路、漢冶萍公司、福建等權益」,大隈又邀加藤高明任外務大臣,並於7月23日任命日置益為駐華公使。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列強無暇東顧,這三人遂得以對華強推後來的「二十一條要求」。
8月7日,日軍參謀本部第二部部長福田雅太郎向外務省提出《日華協議要項》,建議分裂中國東北,實行自治。
8月15日,日本對德國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德國將膠州灣租借地、膠濟鐵路,及其他相關特權「已歸還支那國為目的」,全部轉讓給日本。
8月23日,日本以對德宣戰為由,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北京政府提議:「將山東省內黃河以南之地區劃為中立區,以便日軍行動外,並要求中國撤出膠濟鐵路沿線與濰縣一帶的駐軍」,袁世凱為防得罪日本,遂援引日俄戰爭時中國中立之先例,與日方磋商縮小中立以外的區域,並且應允。
9月3日,日軍於山東龍口登陸,中國不得已宣布「特別中立區域」,以利日軍行動,然日軍竟以戰勝國之姿態,大肆騷擾戰區內各地之中國居民。
9月26日,日軍進佔濰縣車站,擅捕中國鐵路工人與德國僑民。中國對此向日本正式提出抗議,日方不理。北京政府不敢與日本決裂,遂商請英、美兩國阻止日軍犯行。
10月4日,德國將膠濟鐵路交由中國接管,等待戰後解決。日本拒不承認,次日繼續攻佔膠濟鐵路沿線各地。此期間,日方對北京政府之抗議完全不理,僅強調「沒有違犯中國之中立,只是實行日本軍事預定的計畫」。
11月18日,袁世凱政府對日本提出撤軍山東半島之要求,遭日本拒絕。
1915年
1月7日,袁世凱政府第二次對日本提出撤軍山東半島之要求,亦遭日本拒絕。
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凱遞交「二十一條要求」,逼迫袁世凱在絕對保密下,「儘速答覆」。
2月2日,中日開始就「二十一條要求」舉行第一次會議,之後共會商二十餘次,雙方各提修正案,中國節節讓步,日本堅持原則,並向山東、天津及南滿等地增兵,且不時出言恐嚇。
5月7日,日本就「二十一條要求」向中國提出最後通牒:「中國政府應將其他各項即第一號、第二號、第三號、第四號之各項及第五號中國關於福建省公文互換之件,照4月26日提出之修正案所記載者,不加以何等之更改速行允諾,限期於5月9日下午6時前答覆」。中國政府迫於情勢,最後只能接受日本之要求。
5月9日 ,中日幾經斡旋,於此日就「二十一條要求」,雙方簽訂《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條約》及《關於山東條約》,兩約統稱《中日民四條約》。條約簽訂後,舉國譁然,北京二十萬人於當天在中央公園舉辦反日集會,袁世凱亦知喪權辱國,遂以「五四國恥」稱之。
5月13日,美國政府就中日「二十一條要求」之簽署發表聲明,如果中日談判有損中國領土完整與門戶開放原則,美國將不承認談判內容。
1916年
10月9日,寺內正毅內閣上台,決定對華大量投資,使中國進一步殖民地化。遂派銀行家西原龜三經手,秘密借款給北京的段祺瑞政府,即所謂的「西原借款」。
1917年
8月,段祺瑞政府與日本簽訂西原借款,至次年9月,前後共借款十六次,共約三億日圓。該借款附有「山東密約」,約定「膠濟鐵路由中日合營」。
1918年
2月,日本為因應俄國共黨革命成功,將危及遠東安全,遂由參謀次長田中義一會晤中國駐日公使章宗祥,提議「中日兩國國防實非迅速謀共同行動不可」。中方幾經考慮,決定應允日本的共同防敵要求。
5月16日,日本基於俄國共黨革命,將威脅遠東地區之和平與安寧,遂與中國協商,採取「共同防敵行動」。於本日由中方果威將軍靳雲鵬與日方齋藤季治郎少將簽署《中日陸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同月19日,中日海軍亦就上述情事簽訂軍事協定。經由這兩份協定,日軍可以「共同防敵」為由,派兵進入中國境內。
5月21日,北京大學等學校之學生二千餘人一同到總統府請願,要求廢止《中日共同防敵軍事協定》,並要求宣布條文內容,但北京政府並未應允學生的要求。
1919年
4月25日,國民外交協會接到梁啟超從巴黎打回來的電報,說德國以前在山東的權益將由日本繼承,建議該會警告北京政府與國民不簽對德和約。
5月1日晚間,國民外交協會理事長林長民寫了「山東亡矣」新聞稿,送交北京晨報與國民公報發表。
5月4日,北京各大中學生原訂5月7日召開國恥紀念大會,因看到林長民發布之「山東亡矣」新聞,遂迫不急待於5月3日晚間決定於第二天遊行示威,遂爆發五四愛國運動。之後,全國各地學生與工商業皆發起響應,並發起抵制日貨行動。
5月20日,日本駐華公使小幡酉吉緊急照會中國外交部,指責林長民之「山東亡矣」一文激起五四運動,「請貴國政府警告林君,加以取締,請限期答覆」,外國公使竟干涉駐在國國民之愛國言論。
7月10日,北京政府在各界壓力下,對外宣布交涉經過,並申明不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
1921年
11月12日,在美國總統哈定(Warren Harding)的推動下,美國於本日召集各國代表,於華盛頓召開旨在限制海軍軍備的「華盛頓會議」,中國期待藉此會議解決山東問題。
1922年
2月4日,在英美兩國的斡旋下,中日參加華盛頓會議的代表於本日簽署《解決山東懸案的條約》及其附約,中國恢復對山東半島的主權,日本將膠州灣德國就租借地交還中國;中國則將其全部開為商埠,並尊重日本在該區域內之既得利益,山東問題遂告解決。
2月6日,中、美、英、法、日、義、葡、比、荷等九國於美國發起太平洋會議中,簽署《關於中國事件應適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條約》,簡稱《九國公約》,有助於日後中國對其主權的維護。
1925年
2月9日,上海內外棉工廠爆發罷工事件,並波及其他日本紡紗工廠,引發三萬多工人參加之大罷工。由於此次罷工波及與上海同稱為日本紡織業中心的青島,當地的日本紡紗公司大康紗廠公會遂於4月19日提出十三條要求(包括增加工資、禁止日本職員毆打中國工人等),因遭公司拒絕,遂發動罷工,其他紗廠亦跟隨響應。青島總領事堀內謙介要求解散不得,出動保安隊亦無效。遂由旅順緊急派出兩艘驅逐艦前往青島鎮壓工潮。其後,奉系軍閥張作霖應日方要求,由張宗昌出動軍隊,以武力排除工人佔據工廠。
5月30日,上海發生工部局警察對遊行隊伍開槍,死傷二十餘人之事件,遂爆發空前的罷工與罷市活動,使上海租界的機能因而癱瘓。與此同時,上海各路商會總聯合會等,發出解除領事裁判權、撤退外國駐軍、收回租界等要求。於是以上海為首,在全國各地展開大規模的反帝行動。
1927年
6月27日,日本首相田中義一召開「東方會議」,向昭和天皇建議「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滿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此即所謂「田中奏摺」。
1928年
4月下旬,國民革命軍進逼濟南,軍閥張宗昌向日本請求援助,許予日本青島及膠濟路之一切權利,想藉日本之力阻撓北伐。
5月1日,國民革命軍進入濟南城,日軍第六師團約五千名官兵以「保護僑民」為由,於本日自九州熊本縣開赴濟南,中國外交部嚴重抗議,日軍不理。
5月3日,日軍藉口其僑民遭搶劫與殺害,出兵阻撓北伐。國民革命軍與日軍在濟南發生軍事衝突,日軍屠殺中國軍民六千餘人,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山東交涉員蔡公時亦遭日軍酷刑而死,隨行十七員僚屬同時遇難,北伐被迫改道,是謂「五三慘案」,又稱「濟南慘案」。
5月18日,日本田中內閣對張作霖及國民革命軍發出通告:「中國的戰亂若頗及滿洲,日本將採取相應措施維持治安」,意圖阻撓北伐。
6月4日0530時,日本關東軍製造「皇姑屯事件」,炸死從北京返回瀋陽途中的張作霖,後由其子張學良繼承其位。
6月10日,日本外務次官吉田茂就國民革命軍北伐之情勢演變,向兼外相田中義一提交報告,強調北伐為「軍閥私鬥」,主張在華擁有權益的各國可「發動對本國國民與經濟的自衛權」。
12月24日,日本首相田中義一上奏日皇,指出皇姑屯事件恐有日本軍人參與其中,調查如果屬實,將以軍法嚴懲。但內閣與陸軍對此皆持反對態度,他們認為,如果真相大白,中方必定會有強烈反應。田中最後對此選擇妥協,僅就南滿鐵路守備怠忽職守進行問責,將關東軍司令官村崗長太郎編入預備役,主謀河本大作僅處以停職之行政處分。
12月29日,張學良通電全國,宣布東北「易幟」,服從國民政府,改懸國民政府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中國復歸統一。
1929年
3月26日,中國國民黨東北黨部於奉天成立,主張收回旅順、大連租界及南滿鐵路。
6月27日,田中義一再次就「皇姑屯事件」之後續處置上奏日皇,裕仁發現內閣前後對事件的處置完全不同,不僅不滿田中的對華政策,且不予他解釋的機會,最後迫使田中辭職。
1930年
4月7日,時任日本駐華代理公使的重光葵向國民政府外交部鄭重聲明,坊間流傳的《田中奏摺》是偽書,並以公文要求國府取締該文件。